文章来源:admin 时间:2024-12-17
重婚案件的涉案人员中80%以上是农民工,“留守配偶”婚姻关系受到侵犯的现象值得关注。重婚自诉案件取证定罪困难,任何案件都不能自诉定罪……
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发布近五年重婚犯罪案件研究报告。对2009年至2013年法院审理的重婚犯罪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解读了该犯罪的特点,并提出了防范建议。
自诉重婚案件均无定罪
2009年至2013年,东莞市第二法院共受理重婚案件16起,其中公诉案件8起,涉及14人,自诉案件8起,涉及14人。 8起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均为女性。值得注意的是,8起自诉案件中,只有1起案件在当事人达成和解后撤诉。其余7起案件均被法院认为证据不足,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在这8起公诉案件中,法院均判处被告人有罪,刑期从一年到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
研究表明,自诉案件存在取证难、定罪难等突出问题。八起自诉案件均未成功对被告定罪。
东莞市第二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婚的证据必须证明配偶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包括被告是否以丈夫名义举办婚宴、应酬”。和妻子。”上述负责人表示,“因此,自诉人很难收集重婚罪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配偶和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他们只能在具有同居关系,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受害人多为“留守妇女”
研究报告还显示,在8起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即受害人是女性,被告是她的丈夫(即重婚者)证据调查公司-东莞市第二法院发布报告显示,近五年重婚犯中80%以上是农民工。,或者是她的丈夫和第三者(即已婚人士)。 )。 8起公诉案件中,只有一起涉及妻子故意与另一名男子重婚。
据统计,其中85%以上成为农民工。被认定构成重婚罪的8起案件涉案人员14人中,12人为外籍户口,2人为本地户口男性。其中6起案件,涉案双方均来自外地。他们在东莞一起工作时相识,然后坠入爱河。随后他们以夫妻的身份生活在一起,甚至还生下了孩子。留在家乡的妻子往往成为最后一个知道的受害者。
【法官谈案件】
明知真相却与其同住的女子被判入狱半年
2006年1月,湖南男子阿兵(化名)和艾伦(化名)在家乡结婚,随后育有一子。
结婚不到半年,阿兵就来到东莞打工。在此期间,他结识了同样在东莞打工的单身女青年阿梅(化名),两人逐渐产生了感情。阿丙对阿梅谎称自己还没有结婚。阿梅相信了阿丙的话,很快两人就以夫妻的身份生活在一起,后来还生了一个孩子。
2010年2月,阿梅无意中得知阿兵在家乡结婚了。阿梅一度想过离开,但因为她已经生了孩子,而且他们相爱,所以她继续和阿丙住在一起。仍以夫妻名义。
后来,艾伦得知了真相。 2012年12月,艾伦向东莞市公安局报案。很快,检察院以重婚罪指控阿兵、阿梅。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阿兵、阿梅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阿丙被判处八个月监禁,阿梅被判处六个月监禁。
【法官建议】
丈夫和妻子应该更加平等地沟通
市第二人民法院刑事庭法官余贤建议,夫妻之间应建立平等、相互尊重的关系,已婚人士应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婚姻应该建立在情感的基础上。如果关系真的破裂了,就应该断绝关系。
此外,于贤还建议家长要注重言传身教。父母应尊重婚姻、爱情观念的法律和道德规范重婚证取证,关注自己的行为对孩子的影响东莞婚外恋调查取证,为下一代树立良好的榜样。 (文/记者 龙成流 通讯员 黄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