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9月16日的报道来看, 这事儿发生在福建。那名男方在妻子正在哺乳孩子的时候, 跟别人搞了婚外情。最后还让第三者怀上了孕。后来, 男方和妻子因为感情不合, 就通过协议的方式把离婚手续给办了。
男子离婚后的时间还不到半年, 就已经重新结婚并且生下了孩子, 女方在得知了这个真相之后, 就把对方告到了法院里面去, 女方的想法是认为对方在故意隐瞒自己婚内出轨的这个过错事实, 使得自己在完全不知道情况的前提之下完成了协议离婚, 这就导致了财产分得少了, 同时承担的债务反而变多了, 而且还要一个人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 所以女方主张让对方赔偿给自己五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最近发生的事情里, 这个官司先是在第一审法院进行审理, 然后又在第二审法院进行了审理。经过这两次审理, 法院都确认了男方有特别严重的、属于婚姻方面的错误问题。最后的那个判决结果就是, 要由男方向女方支付一万五千块钱, 这笔钱的用处是作为精神痛苦的一种补偿费用。
据悉, 刘某和江某都离过婚又再结婚, 两个人在2021年12月去登记结了婚, 然后在2022年11月生了一个女孩子。
到了2023年6月16日, 还在给小孩喂奶的刘某和江某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了离婚手续, 这份离婚协议上写明了夫妻双方因为性格不合, 感情已经破裂了, 约定这个婚生的小女孩由刘某一个人抚养长大, 江某不需要支付任何抚养费, 双方同时也对共同财产以及一些债务的分法做了约定, 在这份协议里面没有出现关于婚姻过错以及要求损害赔偿的那些内容。
在离婚之后, 刘某偶然获知到一个情况, 那就是江某在2023年初的时候, 就已经开始和婚外的异性梁某某来往了。而且, 在这段婚姻存续期间, 他们还发生了关系, 导致梁某某怀孕。他们两人离婚仅仅半年的时间, 梁某某就在2023年12月27日生下了一个孩子, 这个孩子是足月生产的。
在出生医学证明上, 登记的生父姓名是江某。刘某是通过法院调查令来调取相关证据的, 这样做之后, 他才确认了前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出轨, 并且导致别人怀孕生子的这一重大过错事实, 他在掌握这些情况后, 随即就向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要求江某必须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对于这一案子, 一审法院在进行审理的时候, 最后认定了以下这样的事实, 江某这个人, 在跟刘某结婚的那个时间段, 也就是夫妻关系还存续的期间, 犯了错误, 没有遵守夫妻之间必须相互忠实的这个义务, 搞出婚外情来了, 而且还导致了第三者的怀孕, 这一系列的行为下来, 就是导致了两人的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婚姻关系走到尽头的大过错方, 而这个大过错就在江某身上, 因为刘某在处理协议离婚这件事的时候, 没有明确地表示说要放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这个权利, 所以, 刘某提出来的这个索赔的诉求是有法律根据的, 是合法的, 法院综合考虑了这个案子里面的各种过错情节, 还有所造成的损害后果, 再加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各种因素之后, 一审法院决定由江某支付给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 金额是一点五万元整。
案件在一审宣判之后, 双方对于判决的结果都不满意, 所以都选择提起上诉这一行为。法院方面经过认真审查, 最后认定一审所给出的1.5万元裁量结果是合理且有所依据的。至于刘某本人所主张的那5万元赔偿金额, 因为缺乏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他的说法, 所以法院决定不予支持。
在这样的情形下, 龙岩中院的最终审判结果是作出的终审判决,驳回双方所有提出的上诉请求哪家取证调查公司好-妻子哺乳期,丈夫婚内出轨致第三者怀孕惠州侦探社,离婚半年,前夫便再婚生子,女方事后起诉维权,法院判赔女子1.5万元精神损失费,维持之前的原判不变怀孕期间出轨, 而二审过程中所产生的诉讼费, 则需要由双方根据自身应承担的责任来进行分担。(现代快报)

